首届“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展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文明风尚,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全力推动赤壁新一轮大发展,把赤壁建设成为强而优的中等城市。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评选和学习身边的典型,在全市形成崇尚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和争做典型的热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的个人和家庭,均可被推荐为“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或文明家庭候选对象。已经当选为省级道德模范、文明家庭以上的不再参加推荐评选。
三、评选标准
1、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被评选对象应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受到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信誉卓著。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2、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道;家庭成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家庭和谐,邻里关系和睦;热心公益活动,乐于扶贫助困;崇尚文明生活方式,带头树立良好社会新风;父母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首届“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2、群众推荐(
3、集中宣传(
4、公示投票(
5、综合评审(
6、表彰奖励(2012年春晚)。在2012年赤壁春节联欢晚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首届“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进行表彰,颁奖晚会全程进行现场直播。
五、组织领导
推荐评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成立首届“感动赤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仕新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主任:盛文军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陈海莲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何亚乔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贺春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党委书记
孙新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 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徐德福 市教育局局长
胡新文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建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旭平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郑龙章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嘉庆 团市委书记
余蒲英 市妇联主席
朱 瑾 市文明办主任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朱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相关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组织推荐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农村、社区和各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组织评选过程变成各地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扩大群众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出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要贴近群众,真实可信。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评选,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广泛开展争创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活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要认真制订宣传报道方案,开设专题栏目进行深入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