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和《咸宁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咸宁市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咸文明〔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十颗星”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二、创建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部署,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指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全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组建机构(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各乡镇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镇村实际,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细化方案,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各村民小组成立初级评审小组。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0日)
各乡镇党委安排工作指导组,深入村组开展宣传动员,按领导分工负责制,认真落实“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目的意义、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程序,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三阶段:创建评选阶段(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31日)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 “对标创建—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资料存档”的基本程序分步进行。
1.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自评活动,自行申报星别、星级,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村支部、村委会)申报参评。
2.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参评户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和自评情况,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3.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村两委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4.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参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认定情况上报乡镇党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星挂牌仪式。
5.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乡镇党委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总体情况上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可用图表形式上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镇村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金融管理部门对荣获“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可适当调增其授信额度;“十星级文明户”可凭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在当地乡镇卫生院,享受免费体检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可凭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在市内3A级以上景区旅游,每年可享受一次门票6折优惠;发挥教育、农业、劳动就业等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优势,依托农广校阳光工程、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组织“十星级文明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推广,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二)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全市新一轮“三万”活动工作组,要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作为“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村组、农户的指导和帮扶。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分别联系一个村,从资金、物资、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市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高度,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各乡镇和各村要迅速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先创办试点,在试点示范的同时,由点向线延伸,再由线向全乡镇进行推广覆盖。
(二)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类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各地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市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公示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创评。在设星上,原则上由市文明委充分体现针对性、灵活性和创新性的原则统一设定。在评星上继续坚持“以创为主,以评促创,创评结合”的基本原则;根据“宣传—创建—自评—互评—审定—公示—授牌”的基本程序,按规矩办事,不简化程序,确保创评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管星上,按照“对标初评,定期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对随意摘牌、添星、删星等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约束。在用星上,要与利益挂钩,建立约束机制。在护星上,要成立十星级创评协会、红白喜事协会、公益建设协会、环境治理协会、文体活动协会五大协会,充分发挥这些村民互助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在创星评星活动中,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创建格局。
(四)结对共建。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驻村包保工作,成立“双联双助,结对帮扶”工作队,要将联系点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帮扶工作来抓,及时深入村庄农户,宣传创建内容和标准,帮助群众对照标准制定创建计划、开展家庭创建活动,在创星过程中,始终做到紧密联系、跟踪服务、及时指导。
(五)加强督导。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对各地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创建工作扎实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赤壁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标准
1.道德星。①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②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③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处事公道,敬业奉献;④保持良好的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持家,团结和睦;⑤保持良好的个人品德,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水平;⑥尊重民族习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倡导文明新风;⑦邻里团结,家庭和美;⑧自觉维护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2.致富星。①努力提高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20%以上;②带头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可支撑家庭持续稳定发展的致富项目;③带领致富,积极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带动和辐射周边农户致富。
3.信用星。①诚实不欺,重约守信;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失信他人;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或归还他人财物;④自觉促进社会诚信和社会公信。
4.法纪星。①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认真学法、用法、守法;②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③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打骂他人,自觉抵制低俗现象和行为,敢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计生星。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优生优育不超生;②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③敢于配合查处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6.义务星。①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②自觉参加村民大会、十星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③主动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④自觉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活动;⑤适龄青年踊跃参军;⑥主动参与无偿献血活动;⑦积极参与防震抗震、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各种救援活动。
7.卫生星。①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饮用洁净水,建有卫生厕所,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②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追求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③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④积极接受健康教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科教星。①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②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③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④家长要以身作责,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第一老师;⑤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⑥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⑦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或积极探索其他致富项目,依靠科技含量增加收入;⑧有创新意识和发明创造精神。
9.文体星。①积极从事读书、剪纸、盆鼓、收藏、根雕、盆景、书画、舞龙等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不赌博抹牌;②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③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现代媒介,关心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④家庭成员爱好学习,通过到农家书屋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借阅书籍或订阅报刊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争创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①积极参与“美丽赤壁”建设,主动融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活动,爱护花木,保护生态环境;②结合家庭环境,在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人居环境;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④节约能源,建有省柴灶、节煤炉,创造条件使用沼气,争做节水模范。